县民政局近期在县内7个乡镇(街道)开展了新增救助对象入户核查和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监督指导工作。
根据各乡镇(街道)每月汇总上报的新增低保、特困供养等对象名单,我局工作人员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对新增救助对象按比例开展入户抽查。抽查工作按照“入户见人、应核尽核”的原则开展,一是核查入户对象是否符合救助准入条件,对不符合对象及时予以清退;二是充分考虑家庭成员因残、因学、因患重病等特殊致贫原因,及时将情况反馈至乡镇(街道),按程序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针对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我局及时跟进,通过与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交流、陪同办理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并进行了相应的指导。对乡镇(街道)从申请受理到审核确认程序是否符合文件要求、资料是否完善和归档进行了业务检查,并在过程中引导工作人员主动学习中央、省、市最新政策文件,更好落实救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