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6日至6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眉山市财政局提出。联系电话:38166766;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116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眉山市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颜鹏飞,联系电话:1354096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