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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时的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2022年8月18日)"target="_blank

    金昌市政府网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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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金川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人民团体:

《关于贯彻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时的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

 



关于贯彻市委主要领导调研党建引领城市基层

治理工作时的讲话精神重点任务分解方案

 

2022年8月2日,市委主要领导深入金川区调研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并与金川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部分街道社区负责同志进行座谈,明确要求由市级领导牵头负责,组织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切实研究解决当前社区治理中存在的5个方面的问题,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任务分工

(一)部分街道社区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如:金川区金川路街道金建里社区下水管网不畅等问题。

牵头领导:杜宁让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

具体措施:督促县、区对现有居住社区供水管道、下水管网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金川区城市更新行动补短板PPP项目等,制定居住社区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逐步完善居住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供排水、供热、供气和道路等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切实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完成时限:2022年8月底前完成摸排,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物业和社区深度融合不够、未形成合力,物业服务质量不高。

牵头领导:朱维昌、赵小庚、杜宁让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宜方达物业公司

具体措施:一是根据《金昌市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打造“红色物业”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在物业服务企业中组建党组织力度,推行社区“两委”成员、居民小组组长或优秀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成员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由街道社区党组织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小区环境改造、公共设施改善等涉及物业服务管理的重大事项,解决各类矛盾问题,推动物业企业服务管理与基层治理融合发展。二是由住建部门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规范物业服务领域各方行为,逐步构建“党建引领、政府引导、基层主抓、行业监管、业主参与、多元服务”的物业管理体制,提升物业管理和社区治理水平。三是由发改部门牵头制定出台《金昌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金昌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由金川区选取5个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小区进行机动车试点收费,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逐步推广。四是综合考虑小区容量、场地设施、企业成本、业主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出台物业服务基准价及其浮动标准。同时,建立健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化评定制度,将星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收费依据,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对服务质量差、群众投诉多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将不良信用信息与物业招投标等挂钩,在接管新项目时予以限制,倒逼物业企业提高精准化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拓宽增收渠道,延伸产业链条,通过收取停车费、拓展物业项目以及培育房屋租赁、社区电商、居家养老、家政服务等服务新业态,多措并举补充物业管理费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六是推动市属物业服务企业加快改革创新,研究提出市属物业公司与社区深度融合意见,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三)社区工作力量不足,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水平低。

牵头领导:朱维昌、赵小庚、杜宁让、田青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

具体措施:一是由县区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将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的人员聘用为社区工作者。同时,通过社区推荐、街道考核考察等程序,在街道(社区)原有临时性工作人员中择优选聘一批社区工作者。二是充分运用“支持1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政策,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选拔社区工作者,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三是根据社区工作者岗位特点、工作年限、专业水平等综合因素,健全完善以工作岗位、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相挂钩,逐年增长、动态调整的薪酬体系,探索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水平逐年提高薪酬待遇,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逐步实现薪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四是全面落实奖励关怀制度,对经审核认定在社区连续工作满20年的社区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特殊荣誉奖励;连续工作满30年的社区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并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特殊荣誉奖励。五是结合实际制定出台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办法,把社区工作者队伍纳入市、县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充分用好党校、金昌市社区实训基地等资源,加大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练兵比武等活动,着力提升能力素质。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四)个别社区功能用房紧缺,不能完全满足服务群众需求。

牵头领导:赵小庚、杜宁让、田青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具体措施:一是把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纳入城市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认真落实《金昌市住宅小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和移交管理办法》,在住宅小区建设、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等工作中,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验收移交、使用管理等各环节衔接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按照办公场所最小化、服务区域最大化、公共设施最优化的原则,整合社区辖区内资源和设施,采取阵地共用、资源共享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承载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15分钟便民服务圈”,在有条件的社区配建卫生服务站、果蔬超市、通讯公司缴费点、快递代办点等服务设施,满足群众不同需求,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1米”。四是按照“场所设施公用,力量资源共享”的原则,推动驻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各类机构将相关文化、体育活动设施以及停车场等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提升各类资源利用效率。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五)对社区“一老一小”、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精神病患者、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关爱还有差距。

牵头领导:赵小庚、陈晰、李辉、田青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市妇联、团市委

具体措施:一是聚焦“一老一小”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助老护小”关爱行动,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志愿精神,发挥自身优势,为孤儿、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照料、物资帮扶、心理慰藉等公益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面向空巢、独居、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照料和陪伴服务。二是加快推进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精神病患者集中供养。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养尽养。三是加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为更多老年人休闲娱乐、康复保健和配餐就餐提供服务场所。实施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提升行动,大力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培养,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康复器具需求、居住环境等情况,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住宅及家具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四是健全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定期探访制度,乡镇每月对辖区内的独居、失能、高龄等特殊留守老年人探访至少1次,村干部对本辖区留守老人探访每月不少于3次,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并及时实施关爱救助。实施以康复训练为主的就业年龄段困难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抚养服务全覆盖行动。五是全面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措施,加大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关爱力度,通过采取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治、举办劳动技能培训班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特殊群体就业增收渠道,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按照“问题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掌握实情,认真分析研究,拿出务实管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措施,倒排工期,加快推动问题解决。

(二)靠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领导要加强统筹安排,结合分工定期调度推进,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尽快组织研究,于8月26日前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或推进计划,明确工作时限、要求和责任人。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对接、加强协作、各负其责,全力以赴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三)强化督办落实。市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督导问效,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