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背景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的统一,但大部分自由统筹的要素未形成市内办事指南标准统一,同一个事项不同区域间存在差异,带有明显区域或个性化属性,市与县之间、县与县之间的申请表单填写内容、申办材料收取、受理标准等不一致,造成群众办事难理解,从不同渠道还会得出不一样的答案,不能实现全市通办,增加了办事的复杂程度,造成群众“多次跑、来回跑”。为解决市内不同地区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申办材料、业务表单、办理时限、受理标准等不统一问题,加快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融湾”工程,亟需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
二、起草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函〔2022〕290号)等文件相关内容,结合我市实际起草。
三、工作目标
为解决市内不同地区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申办材料、业务表单、办理时限、受理标准等不统一问题,加快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融湾”工程,借助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建立“申请材料结构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审批要素指标化”的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的业务规范,建立规范易懂的办事指南,运用广东政务服务网和政务大数据中心平台资源打造全市通办的服务渠道,有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域办理,全面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办事群众办事体验。
四、主要任务
一是事项要素标准化。在对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筹要素规范,进一步将事项要素划分为省级统筹要素、市级统筹要素、自定义要素三类,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统筹要素体系。
二是审批服务标准化。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全市统一标准,对市级统筹要素进行精细化审批要求、规范化审批内容、拆分办理情形等,为每一项政务服务事项制定统筹标准,严格规范审批服务。
三是事项办理情形化。根据申请人不同情形下的事项办理要求,进行精细化情形梳理,提供办事指南智能化服务。
四是实施清单标准化。更新实施清单,发布办事指南,原则上同一层级可办事项清单应保持一致,做好事项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工作,推进市、县、镇、村事项要素“四级四同”。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工作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我市发展“硬实力”的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业务负责同志,认真抓好落实。
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开展事项二次统筹工作充分征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沟通,做到上下一致。
三是加强宣传推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提高全市群众对全市通办无差别受理改革的知晓度。
四是加强督导落实。把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评内容,促进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