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水利局、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方针,根据《水利厅、教育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3〕834号)要求,各区(市、县)水利局、教育局、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要求扎实开展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
一、主要目标
2023年,各区(市、县)建成5%的节水型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和40%以上的节水型高校。有多个校区的学校可分校区创建节水型学校;幼儿园可参照节水型中小学校标准创建。
2024年,各区(市、县)应建成10%节水型中小学校(含省、市、县三级命名的学校)。
二、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创建节水型学校工作将纳入对各区(市、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协作,明确建设任务及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节水型学校建设工作。探索运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力量。
(三)加强宣传教育。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各校要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推进节水宣传进校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普及节水知识,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引领和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水利局联系人:高一萍,联系电话:1362807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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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联系人:张震,联系电话:136896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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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敬敬,联系电话:0838-22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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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水利局 德阳市教育局
德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