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许松彬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桥东虎头水泥厂宿舍二幢505房,权属证书号码列:粤房字第1835677号,建筑面积86.68平方米,四至:东至504房;南至504房、空间、梯间;西至梯间、506房;北至空间的不动产,原为许松彬、洪玉香夫妻的共有遗产。
现继承人许春红向我局申请继承上述不动产,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带齐有关资料,到潮州市自然资源局作书面反映。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给予办理该不动产权继承的转移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2971130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