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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报送巴州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函

    巴音郭楞州政府网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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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309号)要求,现将巴州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坚持法治巴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积极构建权责法定、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法治保障。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州党委、政府深刻认识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依法治州的重要措施,是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现实需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程,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今年以来,召开州党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研究依法治州、复议应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7次,召开依法治州委员会立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2次,开展法律法规学习15次。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法治政府建设48件(次),强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

  二是严格落实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由州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设置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个协调小组,对全面依法治州工作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指导出台《自治州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细则》,对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作出具体规定,并将职责履行情况纳入2021年绩效考核暨自治州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将法治意识作为领导干部履职能力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职责。

  三是严格落实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普法责任。坚持实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法述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搭建“法宣在线”“巴州党员网上活动室”、“巴州和易行”APP设置“法律法规”模块等学法考法平台,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今年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法3063次,领导干部讲法1814场(次),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宪法宣誓514次1327人;组织新提任县处级领导干部集中考法196次1027人;各级党委党校采取外派教师“上门送学”、举办线上线下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196期、2.17万人(次),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用法水平不断增强。

  二、依法规范社会治理,持续推进反恐维稳法制化常态化

  一是依法推动维稳能力持续提升。

  二是依法推动社会面防控精准有效。

  三是依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四是依法巩固拓展民族团结。


  五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六是依法推行“阳光信访”。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细化《自治州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责任清单(92项改革措施)》。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为119家社会组织节省审核费用17.8万元。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编制州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310项、行政备案事项清单12项、涉企服务事项148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41项,县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317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在政务服务平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共涉及34个部门605项,其中,公共服务事项144项。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企业投资项目(除国家核准目录外)一律实行备案制,无前置手续,即来即办。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梳理涉及州县两级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102项。


  二是持续深化“一门一次一网”改革。州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率达60%以上,全面实现“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审批队伍一专多能、项目审批一套流程、线上线下虚实一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高频民生服务事项全部实现24小时自助办理,在全疆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2小时办证,企业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综合登记效能提升75%以上。全年实现网上办件46万余件,网办率65%,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1%,提交材料平均压减30%,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项指标考核中位居全疆第一。


  三是扎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多种抽查方式,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等特定领域强化部门联合随机专项联查。通过开展企业年报、人力资源、校园周边出版物等多项联合抽查任务,实现了“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的目标和执法资源共享。全州各部门共下达内部双随机抽查工作任务1180个,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8440户,检查结果公示率100%,成功创建第一批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单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示范州。


  四是全面提升接诉即办能力。在全疆率先建成集人工接听、录音查询、交办转办、回复回访等多种服务和管理功能于一体的“12345”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形成涵盖州县乡三级和部分企业的“一条线、一张网、一支队伍”运行模式,非紧急类政务热线受理办理率达98%以上。认真落实“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开展主动评价42.42万条。

  四、依法健全行政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程序化规范化

  一是健全立法保障机制。坚持先行先试,研究制定《自治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制度(试行)》,按照急用先立的原则,研究出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五年立法规划(2021—2025年)》,及时开展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征集,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明确法规起草责任、时序进度,提升立法质量。建立州人大立法人才库,多方面选聘政治素质好、法律实务精、立法意识强专家18名,保障立法队伍专业化。今年立法工作向州党委请示事项36项;召开州人大党组会议21次、主任会议11次、常委会议7次,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扣我州“一区一中心一枢纽五基地”建设,在现代产业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改善民生、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加快地方立法步伐,今年施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红枣产业促进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燃气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真正让各族群众感受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带来的实惠。

  三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程序、审查内容进行具体化,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等管理要求,公布州本级33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体,县市、部门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明确相关机构负责合法性审核工作,配齐配强审核工作力量。今年以来,全州各县市、部门向州人民政府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州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均依法起草、论证、审查。

  四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有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今年按程序对州政府办公室报备的1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通过对州人民政府发文目录和日常巡查,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性均为100%。

  五是依法清理各类法规。全面清理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现行有效的15件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紧扣公平竞争、食品安全、生态环保、“放管服”改革、外商投资等领域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对未载明有效期且实施年限超过5年的、未载明有效期但冠名“试行”“暂行”且实施超过2年的州人民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清理结果提交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全社会公布。

  五、依法规范行政决策,持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涉及规划编制、财政预算和重大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经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并作出行政决策。强化决策风险评估,政府在研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严格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主要风险源、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科学评估,应评未评或评估不合格的事项,坚决不予提交讨论。全州各级党政机关聘请法律顾问370人,选任公职律师38人,拟向司法厅申请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119人,建立重点执法部门法治岗位法学专业人才库,有效畅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渠道。


  二是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科学制定审计计划,五年内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今年完成全州经济责任、重大政策跟踪、财政财务责任、固定资产投资、专项资金等审计44个项目。

  三是依法推进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除依法保密外,均采取听证座谈、会议公开、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保证决策透明度和群众知情权。

  六、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制定。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5个领域设立综合执法局改革工作。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规范程序、内容和方式,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降低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今年全州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627项,依法公示行政执法信息48475条,抽查评查各县市、重点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445件。

  二是加强执法监督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对2021年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梳理摸底,新增登记执法人员839名,到期换证1572名,注销因退休、岗位调整、不适合执法等人员证件612名。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举办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法律培训班,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仲裁法及自治区行政执法“三个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州1865名新申领、到期换发证件人员培训;组织全州50名基层法治业务骨干赴河北省邯郸市培训15天,有效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升应急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水平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安委会季度例会、联席会议、工作报告制度,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分析通报、任务督办,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66份,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行业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责任机制。全面完成自治州总体应急预案及自然灾害救助、危险化学品等7个专项现场处置方案,修订非煤矿山、工贸企业事故等3个现场处置方案,研究制定《巴州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力量投送保障方案》,开展452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坚决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救援有力。

  二是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严格执行《自治区安全生产严格执法10项措施》,坚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同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对重点行业领域持续不间断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坚决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侦办涉“食药环”刑事案件107起。

  三是依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纳入法治化轨道,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四早”要求,深化运用八项监测预警机制,建强五支队伍,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安全有序扎实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持续提升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能力。

  八、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健全州县乡村四级群众工作机构。

  二是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

  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出台《自治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做到“一案一通知”,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庭审活动515次2863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149次191人,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政案件98件;依法有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0件、应诉案件71件。

  九、依法开展权力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

  一是有效形成监督合力。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法定监督职权,切实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10项、专题调研8项,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今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87件、政协提案173件;发出司法建议147件、检察建议1107件。

  二是用好政府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成立4个调研组开展两轮全覆盖督导调研,发现整改问题135个。今年州政府督查407次、督查督办催办事项562件(次)。

  三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公开作用持续发力,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增强信息公开传播力,全州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发布公开政府信息8.8万条。

  十、强化法治科技保障,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

  一是强化安全防范“互联网+”应用。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互联网+”执法。在全疆首创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平台,通过“互联网+智慧监管”手段实现药品流通环节、药师履职情况等实时监管,对药店药品冷藏及阴凉储存实时监控,准确定位疫情防控药品购药人基本信息,为疫情防控追踪溯源提供信息依据和技术支撑。


  虽然我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改革有待持续深入推进,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还不够顺畅,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尚未完全实现;二是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县市、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还不够严格。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新疆工作总目标,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价值取向,牢牢紧盯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实践导向,牢牢把握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疆、依法治州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坚持以法治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坚持以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巴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充分释放经济发展活力动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以良法善治助力改革、推动发展。

  三是坚持以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增进群众福祉摆在重要位置,加强民生领域执法司法保护,统筹做好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公共卫生、保障民生等领域立法工作,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深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推进实施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依法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和“关键小事”,解决好“急难愁盼”的问题,以法治护民利、解民忧、保民安。

  四是坚持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围绕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快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和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深化城乡依法治理,加强平安巴州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用好“八五”普法这一有效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五是坚持以法治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对依法治州工作的领导,严格贯彻执行党内法规,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治州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率先垂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的工作要求,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