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公租房保障政策宣传
住房保障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健全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我县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通过不断推进公租房保障工作使我县住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改善了住房条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为提升公租房保障服务水平,现将我县公租房保障政策宣传如下:
一、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规定,什么是城镇住房保障?
答:城镇住房保障是指通过出租、出售保障性住房及发放租赁补贴和给予政策支持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救助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基本居住条件。
二、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保障方式有哪些?
答:公租房保障方式有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2种。
三、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什么是公租房?
答:公租房是指限定面积、租金,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四、根据《河北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规定,什么是公租住房租赁补贴?
答: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用于其租赁住房的货币补助。
五、根据《张家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规定,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的发放标准分别是6元/月/平方米;4元/月/平方米;2元/月/平方米。
六、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具有柴沟堡镇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
(二)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人均15平米以下,且家庭住房面积在50平米以下;
(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5倍以下;
(四)申请时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
七、公租房保障去哪里申请?
答:申请公租房保障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柴沟堡镇街道办事处、住建局住房保障办公室申请,也可通过“冀时办”APP线上申请。
八、根据《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租房是否可以买卖?
答:公租房只租不售,未经省级住房保障部门批准不得买卖。
九、根据《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是多长?
答:我县住房保障家庭实行年审制,租赁合同一年一签,按照住房保障家庭联审联查制度,对所有住房保障家庭每年组织相关部门以年度复核的方式进行全面严格核查,符合住房保障的承租家庭继续享受公租房保障,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不符合的下达腾退通知书,退出承租房源。
十、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承租公租房有哪些行为要被清退?
答:承租公租房有以下行为的要被清退:
(一)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二) 转租、转借的;
(三)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居住的;
(四) 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不交房租的;
(五) 不再具备租赁公租房条件,经催告拒绝退出的。
二O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