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规定,现对符合直聘条件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2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2072号南山教育信息大厦A1002。邮编:518052,联系电话:0755-26486364传真:0755-26486094,受理时间:办公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南山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