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蒲帆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MA37XRL735):
本机关于2021年01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粤肇交罚〔2021〕00042号)。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本机关于2023年07月10日对你单位作出《催告书》(粤肇交催〔2023〕00097号)。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粤肇交催〔2023〕00097号),催告书内容如下:
一、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2500元和加处罚款人民币22500元,合计45000元。
二、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你单位可在接到本催告书后向本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本机关将依法核实。
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催告书》(地址:肇庆市鼎湖区文昌四街2号,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案件审理科,电话:0758-2626533),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