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要求,2022年有关企业陆续在全省企业用工监测系统登记完成了2022年度用工监测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关于印发永嘉县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永人社〔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统计核对,拟定共有72家企业的经办人符合补贴条件,共补贴金额33150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共5天。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如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本人真实署名。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搬弄是非。
三、联系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南城街道广场路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503室)。
四、联系电话:57999906。
附件:2022年度永嘉县企业用工监测补贴名单(拟)公示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