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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统计工作转型变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我县统计基层基础现状与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我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还存在职能发挥不到位、数据质量监管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不健全、队伍建设薄弱、体制机制不理顺、报送程序不规范、统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保障不足、规范管理不强等问题,不能适应当前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从源头上影响了统计数据质量,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随着统计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深入推进,基层统计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重要性日益突出。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为统计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推动统计工作走上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为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结合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我县实际,制定此《意见》。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滨政办字〔2018〕72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
三、目标任务(出台目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解决统计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经费保障不足、规范管理不强等问题,破解统计改革发展瓶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保证源头数据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四、《意见》特色举措
1.强化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成立县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深入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和《滨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保障统计资料真实可靠、准确完整,发挥统计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完善工作督导检查机制,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列入县政府督查事项,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着力提升基层统计队伍素质
要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统计人员进行新技能培训,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各级统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统计方法制度改革要求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学习培训与考察调研相结合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要注重实用与操作,重点加强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及企业统计人员业务技能、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统计人员综合能力。企业新上岗统计人员必须事先参加培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为本单位统计人员接受培训和教育提供条件。大力弘扬先进人物和事迹,激发基层统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选树一批基层统计先进典型。
3.提高县、乡镇(街道)综合统计能力
县、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要扎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管理,及时做好基本单位的新增、变更和注销工作。严格按照“四上”单位管理规定,及时做好“四上”单位纳统、修正和退库工作。要指导和规范辖区内企业依法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继续将新增入库纳统企业增减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长期坚持下去。
4.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信息化水平
把统计信息化纳入各级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培养和充实技术人才,加强对基层统计信息化的支持保障,充分利用有线和无线两种网络,充分发挥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多种终端的作用,落实合理的通讯、流量经费开支,优化完善统计网络建设,保证市、县、乡三级统计网络的稳定畅通。鼓励乡镇(街道)整合管理基层各部门相关统计数据资源,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以及空间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提高获取统计信息的能力。广泛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统计信息,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传播力度。
5.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同职同责,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统计机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负第一责任,领导班子负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制定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征求本乡镇(街道)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统计活动、干扰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加快建立企业统计信用制度和统计人员信用档案,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
五、总体举措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国统字〔2021〕8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43号)、《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滨政办字〔2018〕72号)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出的工作要求。
二是突出有效衔接。保持《实施意见》与上级文件目标任务衔接,并进行细化。按照“政府推动、上下联动、示范带动”的原则,坚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握关键环节,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谋划,努力打造阳信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品牌。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我县基层统计队伍力量薄弱,流动性强,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统计信息化保障能力弱,基层统计能力还不能很好适应统计改革发展的需要等问题。
六、关键词、专业术语以及可能导致误解的内容: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包括县、乡镇(街道)、企业、村(居)各级,以及开发区。
解读人: 赵杨 联系电话:0543-8232008
单位地址:阳城六路567号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