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国能永镇大营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埇发改能源〔2023〕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国能埇桥永镇大营50MW风电项目接入系统的配套工程。同时,本项目已经获得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电网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力函〔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实施国能永镇大营风电场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2212-341300-04-01-620994。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境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新建110千伏线路路径长约17.12公里,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7.00公里,单回路角钢塔、钢管杆混合架设;单回路电缆线路约0.12公里(线路路径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批复为准);拟在国能蕲县光伏110kV升压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28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项目法人自筹。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1.《国网安徽经研院关于国能永镇大营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皖电经研规〔2023〕410号);2.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能永镇大营风电场110kV送出线路路径的复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电力设施保护、涉路工程审批、涉河项目审批、占用林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项目跨越在建淮宿蚌高铁、拟建电力线路、压覆矿产等部分,需与相应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取得其主管部门和产权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