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开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湖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要求,以及“襄十随神”城市群政务服务通办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政务服务“省内通办”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省内通办”事项标准。结合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及“襄十随神”政务服务区域通办的要求,在省政务管理办的统一部署下,做好“省内通办”“襄十随神”通办事项的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要素的统一,明确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等内容,统一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完善业务分类、办理层级、前置环节等业务要素,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分类推进实施通办清单。全省《通办清单(第一批)》及《襄十随神政务服务区域通办协议》已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自助办理”等模式明确了事项“省内通办”“襄十随神”通办的实现路径,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路径推进落实到位。
三、规范设置“省内通办”“襄十随神通办”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结合标准化建设、“一窗通办”改革等实际要求,在实体政务大厅设置“省内通办”“襄十随神”受理窗口,使用全省统一受理平台受理业务。
四、完善“省内通办”服务举措。完善邮政寄递管理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寄递资料,用“快递跑”取代“群众跑”。聚焦企业和群众普遍关切的异地办理事项,推行帮办代办、异地代收代办,提供错时、延时服务,满足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推进“省内通办”“襄十随神区域通办”实现“一地申请、一张表单、一套资料、一次办理”。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