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航天信息产业园项目二期节能报告的请示》(长新发改字﹝2023﹞23号)收悉。该项目(项目代码:2302-220181-04-01-763614)总投资90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37592.73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遥感数据大厦、数据机房楼、门卫等建(构)筑物14栋,配套建设工艺生产线、数据中心系统及配套附属系统等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卫星相机反射镜160套。根据海南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报送<航天信息产业园项目二期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琼咨吉综﹝2023﹞6号),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10020吨标准煤,其中天然气2100立方米,电力约6063万千瓦时,热力约66530吉焦。计入长春市能源消费量。
三、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应选用低损耗变压器SCB14系列,结线组别选用D,yn11;变压器低压侧应设置防谐波干扰装置;变电所低压侧应采用动态电容无功补偿;大型用电设备应采用就地谐波抑制装置;照明灯具应选用节能型 LED 灯;建筑外窗应采用节能型塑钢窗;外门应设门斗;供热管网各环路的建筑入口处应安装静态平衡阀,并设置阀门井;采暖系统在入口处及分户应采用三通温控阀;热力管道应采用直埋方式敷设,采暖热水管应采用聚氨酯发泡材料保温;机房末端空调应采用高效节能EC风机。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符合节能评价值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请你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