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9月27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三抓三促”行动每月一法活动,主要围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开展专题学习。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2004年3月1日施行,有效规范各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社会各阶层以及公民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职责、权利和义务,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本次活动围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立法背景、法律规定、贯彻实施三个主要方面进行了解读,详细梳理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确立的三项原则,五项主要的法律制度,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采取的五项防灾措施,违法责任的追究。
此次专题学习作为市自然资源局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有利于不断提升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