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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厦门市建设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系统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门市住建局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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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现将《厦门市建设系统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建设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厦门市建设系统

  

                                 2021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厦门市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围绕开局“十四五”、开启新征程,以新一届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为契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全面深化“爱心厦门”建设,努力提升系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系统文明程度,用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为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厦门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一、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创新面向全系统分众化、差异化、体验式宣传教育模式,广泛开展宣传阐释、基层宣讲、主题活动,持续掀起新思想“大学习”热潮。把宣传普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各级各类考核的核心指标,引导系统各单位争当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的排头兵,进一步增强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广泛深入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激发干部群众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着眼提升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以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动员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

  二、大力开展建党100周年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通过主题展览、知识竞赛、主题征文、微传播等线上线下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宣传党的政策、践行主流价值、丰富文化生活、倡导移风易俗。引导系统各单位就近就便开展庆祝活动,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团结奋进、喜庆热烈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成就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结合“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重大主题宣传,大力弘扬嘉庚精神、海堤精神等城市精神,在全系统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促进干部群众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凝聚起建设“两高两化”城市的强大精气神。

  三、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做好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第七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推评工作。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和活动形式,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宣传展示活动。进一步落实《厦门市道德典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积极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关爱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

  深化“我们的节日”活动。深入推进传统节日振兴工程,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组织开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文化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系统干部职工的文化自信。

  深化公益广告提升行动。继续建好用好建筑工地围挡这一公益广告宣传阵地,科学规划全市公益广告布局,规范建筑工地公益广告设置,打造一批文明示范工地,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效果。推广《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创新技术、工艺、材料,推动施工围挡公益宣传更新换代,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有机融入,推动完善“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机制,使之成为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深化网络文明传播活动。创新方法手段,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利用抖音、H5、短视频、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载体,策划传统节日类、社会热点类、文明主题类等网络传播活动,弘扬网络正能量,引领网络文明新风尚,持续提升文明创建活动影响力。

  四、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扎实抓好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深入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活动,提前谋划、及早运作、狠抓落实。在文明城市创建评比的指标体系中,体现建设系统工作成果的分值比例高、分量重、责任大,各单位要坚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与加强行业建设紧密结合,与行业经济活动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量化考核指标,责任到人。工程监管部门和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将集中考评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不断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文明城市的创建质量。

  2. 扎实抓好文明单位创建。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意见》,落实《厦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完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三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动态管理。系统各文明单位要以新一届文明单位评选为契机,将上届测评发现的问题纳入“问题清单”,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整改,按照各级文明单位考评标准,对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梳理,做好新一届文明单位考评的准备,推动单位文明水平和干部职工文明素质不断提升。

  3.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深入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活动,扩大活动参与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文明家庭创建经常化。继续发挥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在家风建设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注重价值引领、立德树人,推进身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文明家庭创建主题实践活动,举办文明家庭家风家训、家庭故事巡讲,引导广大家庭参与社区治理、志愿服务、公共活动等,推动形成向上向善、文明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规范志愿服务制度运行管理

  1.传播志愿服务文化。系统各文明单位要开设专题专栏,宣传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服务感人事迹。要开设网站专题专栏,积极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传递正能量,公共区域(工地围挡、户外广告牌)、办公场所要融合环境刊播公益广告。把志愿服务要求融入职业规范和行业守则,让“有困难找志愿者、有时间做志愿者”逐步深入人心。

  2.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系统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制度,搭建志愿服务工作平台,规范志愿服务站建设,夯实志愿服务工作基础,把志愿服务站点的布局重点向社区延伸,方便市民群众就近参与。做好日常志愿服务风采、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展示,定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

  3.选树优秀志愿服务典型。积极推报志愿服务创新案例和学雷锋志愿服务“四个最美”先进典型,把典型的评选过程变为宣传志愿服务的过程。倡导行业爱心企业和个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锤炼更多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质的志愿服务品牌。

  六、统筹推进“爱心厦门”建设

  持续深化实施“五大行动”、“四项机制”,探索“爱心厦门”建设与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机结合,拓展爱心工作“五大新领域”,包括善于引导宗教界参与、法律援助领域、人道救助领域、社会保障领域、家庭关爱领域,形成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态势。系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导干部职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建设美好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温馨、友爱互助、积极向上,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设计项目、开展活动,循序渐进,务求实效,推动“爱心厦门”建设工作继续走深走实。

  七、打造专业精神文明战线队伍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提升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精神文明建设,运用党的创新理论谋划、指导、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保持精神文明建设的正确方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学习活动成果,着力在学习贯彻党的思想理论上作表率。扎实抓好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廉政建设,防止滥用手中的测评权、话语权,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系统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十四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谋划,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有序推进局文明委布置的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各方联动、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按照中宣部“宣传工作机制创新年”和我市“创新发展年”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创新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制度、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载体平台,探索适合本系统本单位、符合现代化要求的文明创建新路,为我市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注入动力和活力。大力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持续深化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和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创建业务骨干培训,推动系统干部职工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深刻理解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原则、重点任务、工作方法,准确把握创建测评指标背后的思想含义、工作指向、逻辑关系,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