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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济南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济南市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政策解读

    济南市交通局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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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鲁交城市〔2023〕15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和共青团济南市委结合济南实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组织开展以“绿色出行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公交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二、决策依据

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综合运输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鲁交城市〔2023〕15号)等文件制定本《通知》。

三、出台目的

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本《通知》为活动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并指导各单位以“绿色出行 美好生活”为主题,大力宣传各地推进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国家公交都市和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鼓励动员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在绿色发展等领域展现朝气锐气;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色出行,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重要举措

(一)组织开展绿色出行公益宣传活动。在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地铁通道、公交地铁车厢等场所,利用视频播放设备、电子宣传屏、固定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在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抖音、广播、电视等渠道开设绿色出行专栏,分享和传播绿色出行理念,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二)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2023年9月18日至24日期间,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积极倡导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领导干部带头选择城市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启动仪式、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活动,提升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组织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主题宣传。积极宣传推广我市绿色出行创建行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宣传推广我市积极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支持政策。结合我市特色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宣传,鼓励引导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步行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四)组织有关单位集中开展宣传。鼓励有关企业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手段、新媒体开展绿色出行网上宣传,形成浓厚宣传氛围。鼓励中小学校、高等院校等公共机构以组织活动、举办讲座等方式,引导青年群体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五)持续提升适老化、无障碍交通出行服务。集中打造一批敬老爱老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推动城市客运无障碍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快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共汽电车推广应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爱心预约”乘车服务,持续提升城市交通适老化出行服务水平。

(六)开展安全文明绿色出行活动。持续宣传推广安全绿色出行风尚,培养公众文明交通习惯,践行文明驾驶理念。持续优化绿色出行环境,提升绿色出行覆盖度和可及性。优化城市公交专用道管理,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有序开放,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七)开展关心关爱司乘人员活动。进一步发掘宣传城市公共交通群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播行业正能量,提升公交司机的职业荣誉感和行业归属感。关爱保护职工身心健康,聚焦一线职工实际困难,推动改善工作条件,把暖心实事做到职工心坎上。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

具体联系人:李惠赟

咨询电话:0531-6235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