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下达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乐市财政社〔2022〕10号)分配下达,按照乐山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告如下:
补助依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乐市财政社〔2020〕47号)。
补助标准:详见乐市财政社〔2020〕47号。
补助对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
2.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分配表
乐山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4日
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提前下达预算指标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