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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金科东方水榭5-1-601)

    无锡自然资源局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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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6006114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金科东方水榭5-1-601
不动产登记证明

公告单位: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