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0〕9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区营商环境评估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和《石拐区营商环境评估系统所列问题清单》的精神,优化我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报装审批等制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水电气暖联合报装
根据《包头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局积极协调对接园区、区政务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各入住企业水气暖联合报装“一次办”集成服务,建立了供水、排水、供热、供气、供电“一次告知、一次办理”联系人表格,并由我局牵头协调并做好网格化管理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我区工作落实,统一更新改革优化后的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已完成市政公用服务整合为“水电气暖报装一件事”,办理流程及资料已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服务平台公示,可网上进行报装。
二、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审批事项合并的通知》(内建办〔2022〕 89号)文件要求,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区将“占用城市绿地审批”“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城市树木砍伐审批”“工程建设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工程建设改装、拆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合并后,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清单调整为一张表单,一套申请材料。
为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按照《包头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要求,我区改革整合了对电力系统接入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
(1)对于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路由、道路开挖等行政审批的审批方式为免审批制;
(2)对于市政道路在500米以内的市政管线工程供电设计方案审批方式为备案制;
(3)对于市政道路在500米以外的市政管线工程供电设计方案审批方式为审批制;
(4)对于企业办理高压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破绿许可、占(掘)路施工许可等行政审批,办理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审批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
(5)对于除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外的电力接入工程涉及的规划许可、破绿许可、占(掘)路施工许可等事项的申请办理,优化流程,实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审批流程在线查询、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
石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