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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机制

    盘锦市财政局 202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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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以来,辽宁省财政厅搭建全省(不含大连,下同)集中的“辽宁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严格按照财政部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两码一渠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优化完善收缴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持续增强管理效能,着力构建安全、高效、便民的现代化非税收入收缴体系。

建设统一非税收入收缴平台

2019年,辽宁省建成“辽宁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将全省非税收入收缴业务纳入其中,规范开展和统一管理省、市、县、乡四级业务。

(一)统一项目识别码。按年度制定全省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并向财政部申请注册通用执收项目识别码,有效规范全省非税收入征收范围和收费标准。

(二)统一收缴业务流程。执行统一业务流程,先开票、后缴费,提高资金流和信息流匹配度,将非税收入管理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实现资金进账公开、透明。

(三)统一缴费渠道。按照全国统一收缴渠道业务标准,组织建设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统一支付平台。自2020年初启用以来,全省非税收入直缴业务全部纳入平台支付,年均业务量800万笔,平台运行稳定,群众反响良好。

(四)实现非税收入收缴全流程电子化。实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票据电子化联动,缴款人完成电子缴费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票据并推送缴款人。缴款人可通过辽宁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核验票据真伪。

提升非税收入收缴服务能力

(一)拓宽缴费方式,提供多元化收缴服务。不断扩展收缴方式,力争满足各类缴款人的缴费需求。一是针对企业网上缴费业务提供网银服务,省内25家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全部实现非税收缴电子化业务。二是针对个人小额缴费业务提供手机扫码缴费服务,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联等互联网渠道缴费。三是针对个人较大额度缴费业务,提供智能“POS”支持银行卡刷卡缴费。四是针对不便使用智能手机、银行卡的特殊人群,部分执收单位设置代办窗口,提供现金代办服务。此外,全省25家非税收入收缴银行省内营业网点均可为缴款人现场办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业务。

(二)创新业务模式,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一是充分运用非税征收APP,为出行不便的缴款人提供上门服务,为野外作业等特殊人群提供现场服务等方式便民利民。二是实行在线退费,执收单位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提出退费申请,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资金退付,提升办事效率。三是为教育行业部门搭建便捷、易用的“K12教育缴费平台”,学校可批量生成缴款通知书,学生在线完成缴费,实现资金直达财政,缴费信息记录完整,电子票据实时推送。四是实现跨省异地缴纳交通罚款,打破空间限制,提高执法效率,方便群众处理交通处罚。五是树立服务意识,省财政厅率先示范,鼓励各级财政部门为年业务量少于3笔的执收单位提供财政代开缴款通知书服务,减轻执收单位负担。

(三)注重业务宣传,塑造良好政务形象。一是组织业务培训,制作宣传海报、动画,图文并茂地展示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的主要特点和业务办理方式。二是注重借力媒体进行信息宣传,树立良好政务服务形象。辽宁非税收入收缴的经验做法,先后十余次被财政部网站及多个媒体宣传报道。三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全面解答非税收入收缴相关业务咨询,快速解决网上诉求,获得群众广泛好评。

提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水平

(一)利用信息资源,提高电子化水平。一是非税收缴自动登记会计账簿。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接口规范,每日自动将收缴信息发送至一体化系统,按预设规则自动登记会计账簿,及时、准确进行有关会计核算。二是非税收入电子缴库,在总结电子凭证库缴库经验基础上,借鉴税收缴库模式研究实现横向联网电子缴库,促进资金及时、准确入库,降低资金风险。三是市县财税部门非税收入信息共享。财政和税务部门联动协调,实现当日非税收入信息共享,并将信息共享延伸至市县,扩大共享受益范围。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开展业务。制发《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辽宁省省级非税收入电子缴库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把资金安全摆在收缴管理的首位,为各项业务的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开展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试点工作

辽宁省组织实施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以下简称“电子缴款书”)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87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开展了应用,占总区划的七成以上,1439个执收单位启用了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共办理业务19.6万笔,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再造业务流程,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实施步骤等重要事项。一是认真学习研究财政部电子缴款书业务相关文件,严格遵循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辽宁实际,逐个报文对照、逐项业务梳理,确保电子缴款书业务按要求规范开展。二是由省财政厅组织对现有业务进行“微创手术”,尽量减少对执收单位和缴款人操作习惯上的变动,力争“无感”上线。三是全力将试点任务执行到位。

(二)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按周调度项目进展,按月总结工作汇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有序开展后台业务切换,提前完成缴款通知书报文编码变更等工作,降低系统集中上线压力,降低运行风险。二是周密做好系统改造和测试联调工作。针对常规业务、“K12”教育收费、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单位业务系统对接、移动开票APP等四种场景分别设计改造方案,进行系统升级,并多轮测试联调,为顺利上线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印发《关于做好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业务变动和上线相关事宜,组织各市财政局和省直单位做好CA数字证书申领工作。

(三)有序组织上线应用。组织两批全省执收单位于6月上线电子缴款书应用,提前制定上线预案,在业务和技术方面实施双重保障。一是上线前以视频方式开展宣传培训,重点向执收单位讲解推广电子缴款书的重要意义、变动事项及操作流程。二是上线后安排专人负责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不因新功能上线影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特别是涉及企业、民生的收缴业务。三是根据业务变化修订《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重点调整开具缴款通知书、CA数字证书管理等相关业务流程,指导用票单位在财务报销、入账和归档等方面规范使用电子缴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