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街道下辖老城周边23个乡村、社区,城乡结合部,城里人有很多事,乡村人有诸多利,面临着乡村治理、房地产拆迁开放、环境整治、管理对象多元诉求等诸多矛盾难题。近年来,光明路街道针对矛盾难题创新思维,积极探索和谐稳定新途径,实行尊重民意和依法办事相结合的方法,在街道建立“好商量”协商机制,在基层村(社区)设立议事室,通过“有事好商量,有话好好说”的协商议事工作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局面。
一是建机制,收集矛盾纠纷的“怨”。在街道成立协商议事厅,在各村(社区)全部成立起“好商量”协商议事室,为“好商量”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枣解决枣满意”、党群户户通平台为依托,借助网格员入户走访、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渠道收集民意的各种诉求,选取群众最关切、矛盾最集中的问题,上报街道“好商量”协商议事厅。街道“好商量”协商议事厅根据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责成村“两委”干部、村(社区)调委会及街道包村(社区)负责理出思路,确定包案人、责任人、解决方案及时限,建立“好商量”台账,填写“社情民意纪实簿”,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村(社区)或事发地。
二是定制度,防止解决问题过程的“乱”。街道突出议事重点,完善议事组织,制定科学规范的议事制度。明确规定:“好商量”议事会由党支部召集,负责把关大局,街道部门把关政策,村民代表把关程序,法律顾问把关法律。“好商量”议事会采取“1+N”的“多方会商”模式,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村民代表、新乡贤、两代表一委员、区(街)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以及当事人参加,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人员范围,使“好商量”议事会不能开成“吐槽会”,更不能开成“个人演唱会”, 提高议事成效。确定好议题和人员后,会前下发通知,附上议题便于提前思考;会议主持人保持中立,参会人员轮流发言,逐一分析讨论,不偏离主题、不搞人身攻击。各方意见未达半数以上的,暂时休会,另选时间再次召开,直至达成一致,形成会议纪要,整理备案、归档,确保有记录、有执行、有督办。
三是强监督,促进问题落实的“干”。“好商量”议事会决议后,明确落实事项,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责任人到实地到岗,付诸实施。及时张贴公示协商成果,方便村民知情监督,并向利益相关方进行通报,了解实情,避免因信息误解造成的“小消息”演变成“大舆论”。 落实过程中,街道“好商量”议事主要负责人经常性通过电话、短信、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当事人进行督促督办,促进问题的圆满完成。同时,了解后续进展情况及是否有新的需求,真正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是多举措,结出和谐稳定的“果”。通过三年多的实践与探索,“好商量”议事会使村干部主动面对矛盾问题对群众笑脸相迎,老百姓也投桃报李,矛盾纠纷各方都能够心平气和地说出来、坐下来交流沟通,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有事好商量”的意识不断提高,避免了顶牛抬杠,做到了有话好说。全街道形成了“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会商量”的风气,成功化解了2000余件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十年以上信访积案得到了全部清零。街道被命名为“山东省社会治理示范镇”,两个村 “好商量”工作法先后被评为山东省优秀社区工作法、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一村被确认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点单位,“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法,实现了矛盾纠纷各方协同有力,化解高效,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