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好“十四五”时期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11月1日至2日,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派出以省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刘明为组长的联合帮扶指导第四组,对白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了帮扶指导。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帮扶指导组听取了白山市政府副市长刘凤春关于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整体情况汇报,参加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本部门本领域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扶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和现场案件线索筛查等方式,针对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机制运行、案件线索交转办、督察督办及宣传发动等情况进行了指导帮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并形成了帮扶指导反馈意见。
帮扶指导组对白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白山市重视程度高、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措施得力、改革成效明显。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白山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共完成10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全市共恢复植树4000余株,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万余元。
对白山市抓好下一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帮扶指导组提出意见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强人员、队伍保障,推进案件线索排查;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建立督导考核机制,推进改革取得新成效。
通过此次帮扶指导,白山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深化了认识,拓展了工作思路,在下步工作中,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体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成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