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主要包括建筑或暖通或结构或给排水)贰级及以上注册类执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现更改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筑类相关专业(主要包括建筑或暖通或结构或给排水)贰级及以上注册类执业资格证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原概算清单“4设备采购费及安装”文件中“02阳光堆肥房建设项目-A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03阳光堆肥房建设项目-B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04阳光堆肥房建设项目-C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和05阳光堆肥房建设项目-D型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四个表中“03人工、材料、机械汇总表”栏序号39 灭火器箱含灭火器MF/ABC4 报价统一改为在“0ABCD型阳光堆肥房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表中报价。
原概算清单“01.一体净化槽-建筑工程”文件中 “05 其他项目表:单体式净化设备购买报价,改为在本文件中“ 02-2 工程概算表”序号11中报价。
注:凡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相冲突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2年1月13日9时00分。原2021年12月3日发出的《概算清单》全部作废,内容以本次重新上传的《概算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系统中下载更新。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各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在24小时内与代理公司联系,否则视为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人: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人:湖南飞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单位: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