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第三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2〕1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水利项目建设(第二批)的通知》(桂财农〔2022〕9号)精神,经研究,现将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2022年部门预算第三批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投资计划4637.12万元(其中自治区资金2572万元、地方资金2065.12万元),自治区资金全部通过一般债券安排,项目类型包括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工程、农村供水工程、山洪灾害防治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22〕9号下达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付。
二、本批投资计划自治区本级资金全部通过一般债券安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债券发行和使用进度的通知》(桂财预〔2018〕175号)要求,对于一般债券安排的项目,须在当年实现100%支出,要求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法人,抓紧组织开展财政评审、招投标及征拆等开工前准备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与资金支出进度相匹配。
三、相关县(区)要7),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日常须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预算尚未分解下达、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纠正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河池纪委监委驻河池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3589901。
河池市水利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