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4535 | 主题分类 | 水利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水利厅 | 文 号 | 内水建﹝2022﹞101号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自治区水文水资源中心:
你中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招标备案的请示》(内水文〔2022〕160号)收悉。经审核,上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备案意见表印发你中心,请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组织招标工作。
2022年8月17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备案意见表
招标项目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
备案编号 |
2022-12 |
初步设计审批 机关及文号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内河湖〔2022〕3号) | ||
招投标组织 形式 |
委托代理招标 |
招投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投标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标委员会 组建方式 |
招标人应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为7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能超过三分之一,招标人应从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 ||
招标范围 |
基本同意本次招标范围和招标方案,施工6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 ||
投标人资质 等级和主要 资格要求 |
施工标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监理标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 ||
行政监督机构 |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 ||
备案机关意见 |
经审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符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启动招标程序。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