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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中兴镇2023年中兴村、爱国村中兴横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的函

    上海市水务局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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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水务〔2023〕835号

 

 

 

崇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崇明区中兴镇2023年中兴村、爱国村治理单元生态清洁小流域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沪崇水务〔2023〕1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中兴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改善中兴、爱国村治理单元河道水环境面貌,进一步沟通水系,消除河道淤积,消除护岸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汛除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名称调整为崇明区中兴镇2023年中兴村、爱国村中兴横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规划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工程基本按现状实施,符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蓝线控制要求。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70条段48.90公里,开挖土方11.97万立方米,加固改造护岸1.86公里,新建护岸64.53公里、防汛通道0.11万平方米、桥梁3座、箱式桥80座,种植水生植物1.54万平方米等。

四、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工可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加强林水复合设计,严格控制投资规模。

五、项目总投资9469.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45.22万元,独立费用922.97万元,预备费701.46万元。工程建设费用由市给予补贴。

六、该项目建设的法人单位为上海广福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七、请你局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特此函复。

 


 

 

上海市水务局

2023年10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崇明区财政局,崇明区发展改革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