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1日-2023年5月31日接受了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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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份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 时间 |
报备回执文号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1 |
赣州市章贡区沙河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
章贡区沙河溪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部 |
赣州其良林业技术服务部 |
赣县绿韵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中心 |
2023年5月29日 |
验收回执[2023]5号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190825 |
2 |
赣州中心城区快速路工程—赣南大道IV标段配套预制梁场建设项目 |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赣州鸿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鸿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5月29日 |
验收回执[2023]6号 |
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200977 |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