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12月1日起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连日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亭分局在辖区范围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督促市场经营户落实“生鲜灯”更换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提醒”为先,宣贯法律法规。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肉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作为重点治理对象,通过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册、经营户微信群提醒等形式,对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销售者等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相应法律法规的宣贯,做好全方位的督促提醒。
“整改”为行,督促自查整改。通过前期宣传引导,分局执法人员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予以更换。确保辖区内自查整改全覆盖,提醒在12月1日前全部更换完毕。
“执法”为剑,强化集中整治。目前,整治“生鲜灯”行动进入重点整治阶段,为切实强化经营者守法意识,分局对个别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经多次劝导仍漠视新规的经营户,依法落实惩戒措施,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现场完成了整改。
下一步,西亭分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持续开展排查工作,坚决禁止使用“生鲜灯”掩盖蔬果肉类的瑕疵、以次充好,迷惑消费者,“让食材回归本色、让大家明白消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