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水利局:
根据《江苏省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苏水规〔2020〕3号)和《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14-2015)的规定和标准,我局于2021年9月12日对高松河闸安全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高松河闸安全鉴定为二类闸。现将高松河闸安全鉴定报告书印发给你们,请你局切实加强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安全运行责任制,落实维修养护经费,及时发现消除水闸安全隐患,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考核,不断提高水闸管理水平,保障水闸安全运行和效益正常发挥。
附件:高松河闸安全鉴定报告书
宿迁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10日
(此件部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