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号)及桂林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在权责范围内参照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裁量基准(非行政处罚类)》,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
附件:《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广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裁量基准(非行政处罚类)》(2023版)
荔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