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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政府网 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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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23〕6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宁波市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甬政办发(2023)67号.pdf

宁波市打造“无欠薪”城市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全力打造“无欠薪”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着力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监管责任,推动欠薪线索件数量逐年下降,劳动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宁波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力争到2025年,全市欠薪治理预警体系全面建立,欠薪案件快速处置全面推行,根治欠薪保障机制全面落地,“无欠薪”理念深入人心,欠薪线索件办结率达到100%,欠薪线索件动态化解率超过96%,工程建设领域“六项制度”动态覆盖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源头治理提质行动

1.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资金预算管理,按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严格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确保人工费用拨付比例、拨付周期等约定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无欠薪”。

2.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秩序整顿力度,严厉查处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劳务企业包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加强对建设单位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期间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首要责任情况的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工程建设单位处置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欠薪”风险隐患排查情况。

3.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工资支付机制。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加强工资保证金管理,严格监督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约定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确保实名制考勤与工资发放的动态匹配率达到90%以上。推行“薪安保”保险创新项目,建立健全保险履约赔偿和追偿机制。推进“保理+数币”在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场景应用试点,着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4.规范非工程建设领域用工行为。综合运用检查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非工程建设领域用工指导,规范企业对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等环节的管理。加大对制造业、服务业等重点行业劳动用工监管的力度,对发生重大欠薪行为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属地乡镇(街道)要加大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确保“无欠薪”行动不留死角。

(二)开展联合共治提效行动

1.强化欠薪线索排查力度。完善欠薪风险隐患联合排查机制,对涉及监管部门多、欠薪风险大的行业企业,加大联合监管力度,实现隐患动态清零。理顺欠薪线索移送、督办和反馈协同机制。各地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力度,推动实现乡镇(街道)欠薪线索件年度处置比例达到70%以上。

2.严厉打击涉薪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统一裁审受案范围、法律适用标准、案件办理程序,不断提升涉薪违法案件移交处置效率。到2025年底,实现行政执法一般案件在7日内得到稳妥处置、复杂欠薪案件在35日内高效结案。公安机关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要快立、快捕、快诉;人力社保等部门会商法院设立欠薪案件财产保全、司法确认、司法判决等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快判、快执,及时定期向案件移送行政部门反馈案件进展;会同检察机关加大对涉及工资支付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检察监督力度,定期反馈、互通案件进展情况。

3.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完善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制度,将严重拖欠工资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欠薪涉案单位和当事人列入欠薪“黑名单”,纳入本行业、本领域的信用评价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4.提升劳动争议调处效能。在劳动争议发生频率较高的建筑业、服务业、新就业形态行业以及工业园区(社区)、商圈楼宇,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探索专业化、规范化的案件调解模式,组建由仲裁员、律师、法官等组成的调解资源库,切实提高调解率。加强仲裁案件前端治理,对工资类、工伤类事实清楚、请求单一的同类案件,推广实行争议集中调解和专项调处机制。优化庭审方式,实行仲裁案件分类处理,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采用简易模式处置,进一步压缩仲裁办案周期,推动实现年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5%、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结案率达到92%、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办案率达到45%。

(三)开展强基固本提能行动

1.强化欠薪治理数字赋能。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强“甬薪精管”平台应用,推动实现部门信息即时共享,形成劳动合同、考勤、工资支付等全链条数字化监管闭环。在非工程建设领域,逐步将规上企业和易发生欠薪问题的企业纳入平台监管,建立欠薪预警机制。推进数字仲裁庭建设,切实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庭审数字化水平。

2.提升欠薪风险应对能力。发挥基层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行业管理职能优势,完善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坚决杜绝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牢牢守住重大风险防控底线。强化网络涉薪舆情监测、预警和研判,及时掌握舆情动向,确保各类舆情线索第一时间得到正面回应、有效处置,严防不实舆情、虚假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造成社会负面影响。

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打造千名欠薪维权法律服务者团队,深入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提高“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质量,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协同联动,提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效能。

4.畅通欠薪维权渠道。打造劳动者身边维权告示牌、市根治欠薪反映平台二维码、市劳动维权热线电话“一牌、一码、一号”欠薪维权渠道,采取“一点受理、内部流转”,线上线下多方位、多形式做好欠薪维权受理工作。支持“12345民呼我为”等平台加强对工资支付政策的解读和引导,组织开展欠薪问题集体接访活动,集中化解欠薪隐患和纠纷,定期点对点向劳动者发送欠薪理性维权渠道短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完善例会制度,研究解决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协同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人社劳动保障督导员、管理员、协调员“三支队伍”综合能力。各地要结合产业特点、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设立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合理配置专职劳动保障管理员,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

(三)强化督查考核。完善“无欠薪”城市建设工作考评体系,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强化日常监管和检查督查,健全考核通报机制,实行月通报、季晾晒、年考评。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主要指标完成、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较好的地区和部门给予激励表扬,对考核不达标的地区和部门实施约谈警示、挂牌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广泛开展“开工第一课”等普法宣传,借助各类平台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用工管理、权益保障等指导帮扶。加强正面引导,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意识。提高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学法用法水平,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