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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怒江州召开2024年全州医疗保障工作会议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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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上午,怒江州召开全州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州委九届六次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3年全州医保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2024年医保工作任务。州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奇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州医疗保障工作推进有力、发展持续向好,医疗保障待遇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改革稳步推进、医保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医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医保队伍建设不断强化。

一是全民参保有成效,基金运行有保障。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4.57万人,完成省医保局下达目标任务53.78万人的101.47%,与2022年怒江常住总人口54.6万人相比,参保率达99.95%,综合排名全省第二。全州城镇职工、居民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60个月、11个月,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风险可控。城镇职工、居民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95.45%、84.26%,全年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037人次共计1452.48万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是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和拓展。2023年全州24.37万脱贫人口、4.26万三类监测人员实现应保尽保,确保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共资助45.87万城乡居民及困难群众参保,财政拨付资助参保资金共计5355.95万元,做到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新增“识别一人、标识一人、参保一人、资助一人”。全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达82.36%和81.96%,医保待遇总体保持平稳。

三是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守护好群众“救命钱”全年共收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本金614.93万元,行政罚款360.47万元。组织对全州定点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核实有13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本金353.40万元、向个人清退36.67万元、行政处罚84.69万元。

四是“三医”协同治理更加紧密。组织全州各级医疗机构参与10批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14批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采购金额分别为498.43万元和101.98万元。兰坪县医共体打包付费改革成效明显。于2023年5月10日启动我州新一轮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并于2024年3月1日起执行。

五是落实惠民政策,持续提升职工医保待遇。制定印发《怒江州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怒江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全州共有32.29万人次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门诊共济支付852.37万元。

六是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全州共有274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5家公立医疗机构先后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定点零售药店203家,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待遇支付服务网点有105家,确保省外参保人员在怒江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就医购药的医保服务新体验。推行“综合柜员制”创新改革,开启医保服务从“能办”向“易办、快办”转变的医保服务新模式。

会议强调,全州医保系统要将思想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和省医保局的安排部署上来,增强底气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实干担当,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效,在看到风险隐患的同时,要增强底线思维,对标对表省委倡导的“十种鲜明导向”和州委“五学好五争当”的要求,在州委“三步走”奋斗目标、“健康怒江”建设中,做实医保保基本、兜底线、稳预期,以改革促发展,开启谱写怒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会议要求,2024年全州医保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和省医保局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升年”为主题,按照全省医保工作“1551”总体思路,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以精细化理念改进工作,全力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防风险、优服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医保获得感,推动全州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保障制度提质加快制度定型。持续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探索推进我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和向先进州市考察学习商业健康保险“惠民保”成功模式,支持引导商业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有序衔接、差异化发展,有效降低个人自付费用负担。稳妥推进退休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

二是实施强基促稳五个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参保扩面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群体,深入挖掘参保潜能,精准分类参保,坚决完成省级下达的参保“硬任务”;实施医保服务生育支持政策专项行动;实施完善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政策专项行动;实施医保公共服务“强基层”专项行动,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及服务“进万村”、深入推进医保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做实基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实施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省通办”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就近申请、一窗受理、系统分办、后台处理、一次办成。

三是落实精细管理,实现“五个提升”。要把精细化管理理念、方法融入医保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提升支付方式改革质量、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效益、基金监管能力、医保公共服务水平、医保信息化效能。多维度深入开展“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四是强化政治统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要锻造高素质干部队伍;分类强化医保业务培训,举办全州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抓实各类监督考核及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惩治医保领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深化“清廉怒江”和新时代医保廉洁文化建设,讲好怒江医保故事,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营造医保事业发展良好氛围。

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州直有关部门代表,州医保局党组成员、全体干部职工以及县(市)医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办公室主任、医疗保险中心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同时部署了2024年全州医保基金监管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全州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会后,州医保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四县(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及节前廉政提醒谈话。

编辑:张丽芳

校对:曲媛、张丽芳

审核:张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