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度宁波市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
甬经信绿制〔2024〕40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各地经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切实提高清洁生产审核水平,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
希望验收合格的企业再接再厉,持续开展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清洁生产工作,为我市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3年度宁波市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合格企业名单.doc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