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专项整治工作试点协调会在郧阳区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鄂西北高速公路运营公司以及郧阳区政府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是营造“畅、安、舒、美”交通环境的重要保障,是事关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关键“小事”。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市委巡查工作部署和要求,对全市范围内高速、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标示标牌存在的“错、乱、差、少”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提升地名文化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第一时间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下发方案,按照5月1日前摸底排查到位,6月底前整改验收到位的节点要求,以十堰市郧阳区作为先行试点,在全市范围开展国省干线公路标志标牌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清理地名标牌中“错”的问题。对不符合道路命名原则的名称,用字不规范、名不符实、含义不健康的名称依照地名法规进行清理整改。二是清理地名标牌中“乱”的问题。对指路标志牌的预告及确认牌地名和里程保持一致;多地重名的,通过更名或添加区域、方位限制词等手段来进行整改;对一地多名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标准地名进行整改。三是清理地名标牌中“差”的问题。对破损残缺地名标志及时维护更新,对废弃不用的地名标志及时清除。四是清理地名标牌中“少”的问题。对全市主要行政中心、重要旅游景点、重大交通枢纽等按照标牌设置要求合理进行增设,既要一定程度上满足群众出行方位的准确判断,又要合理凸显十堰特色元素。使全市国省干线个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达到“科学、规范、准确、清晰、合理”,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完整、连续的信息,确保实现交通畅通、行车安全和便利快捷出行的目标,同时建立责任明晰、运作顺畅、保障有力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