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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西省建筑业协会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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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建协字〔2021〕8号
 
各设区市建筑业协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施工企业:
  为总结分享一年来全省工程建设QC小组开展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提升的意识和水平,加快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21年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
一、竞赛活动主题
  凝聚群众智慧,创新赋能,提升质量水平。
二、竞赛活动目的
  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企业员工参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总结分享质量管理经验,寻求推进质量管理的措施办法,助力工程建设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竞赛活动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学习协会《江西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附件),增强大家参加质量管理的自觉性,扩大竞赛活动的群众基础;
  (二)注重科学规范:按照中国质量协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以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导则》的要求开展小组活动,活动程序规范,坚持用数据说明事实,用科学的方法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三)注重改进创新:结合行业质量发展形势和企业实际需求开展活动,特别是针对企业或行业新出现的质量问题,以及新型建造方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需要解决的质量问题等开展活动;
  (四)注重实效价值:要按科学有效的程序和方法扎扎实实开展活动和总结成果,立足岗位和现场,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四、参与竞赛活动的QC小组成果要求:
  (一)凡是我协会会员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参加大赛;
  (二)2020年以来取得的,具有“小、实、活、新”特点,活动效果显著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推广应用价值的QC小组成果;
  (三)按程序开展活动、总结成果,正确运用QC理论、方法和工具,重视活动过程的记录和凭证;杜绝事后总结的倒装成果;
  (四)应符合《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附件)的要求;
  (五)同一单位申报多个成果,QC小组名称不能完全一样。
五、竞赛活动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登陆协会官网http://www.jzyxh.cn,在“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报名系统”栏进行报名(需住建云系统登录CA锁),报名成功后打印《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报名表》加盖企业公章连同QC培训证明材料扫描件,于4月15日前快递1份至我协会;
  (二)网上申报时间:3月25日至4月15日为参加竞赛活动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四路23号(龙式大厦B栋五楼)科技质量部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曾艳婷  罗词浩17682306102     
    网络申报咨询:0551-64935189转1
    竞赛活动QQ群:759348202
六、其他事项
   (一)竞赛活动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竞赛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江西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2021年3月25日

 

附件
 
江西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全面质量管理理念,完善工程建设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工作体系,保证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科学、有效、高质量开展,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竞赛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竞赛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
第三条 竞赛活动采用成果内容审核和现场发布相结合的形式,提倡和坚持“小、实、活、新”的活动特点,选拔出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创新发展的优秀成果。竞赛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竞赛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条 竞赛活动由江西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建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 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第五条 报名参加竞赛活动的质量管理小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本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小组注册和课题注册;
(二)按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程序要求开展活动,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中国质量协会T/CAQ10201)中的相关规定,正确运用质量管理理论、方法,活动成果具有时代特点;
(三)活动效果显著,具有科技含量和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活动的过程、活动的成果有指导和评价;
(五)活动结束日期与报名截止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超过两年;
第六条 参加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
(二)活动成果电子版材料(WORD版和现场竞赛PPT);
 
第三章 竞赛程序和内容
第七条 参加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须经过报名、初选、成果审核和现场竞赛四个环节:
(一)报名。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应遵循自愿原则进行报名。
(二)初选。省建协负责对小组报名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活动程序及要求的予以淘汰。
(三)成果内容审核。省建协组织专家组对初选合格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内容进行审核,并按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中的“问题解决型课题成果发表评审表”及“创新型课题发表评审表”进行评分。
(四)现场竞赛。省建协组织召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成果发布会,按照报名时上传的PPT分组进行成果发布,专家组按照发布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第八条  竞赛标准
(一)贯彻执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中质协T/CAQ10201)标准;
(二)遵循PDCA循环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重点考核活动程序是否正确、收集的数据是否完整、准确、有效,以及统计方法的运用是否适当。
(三)竞赛成绩由成果内容审核和现场发布两部分组成,共计100分,其中成果内容审核占80分,现场发布占20分。
第九条  竞赛结果
(一)质量管理小组竞赛活动结果由省建协和专家组审定,依次区分为一、二、三等成果。其中,一等成果不超过30%,二等成果不超过40%,三等成果不低于30%。
(二)没有进行成果发布的小组,视同放弃。
 
第四章  专家构成
第十条 省建协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专家应参加过国家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培训,达到中级(含)以上水平,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是单位的质量管理小组骨干且承担本单位的质量管理活动指导和推进工作。
第十一条 开展竞赛活动时随机抽取专家,每组设组长1人,组员若干人,负责竞赛活动的审核工作。
 
第五章 奖 励
第十二条 省建协向竞赛获得等级的全省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小组颁发证书(牌),择优向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和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分会推荐参评“全国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第十三条 各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向持续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质量管理小组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 活动纪律
第十四条 参赛成果如存在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参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参赛单位警示。
第十五条 专家及有关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将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相应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建协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