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企业办事,从即日起简化《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良好行为记分标准(2018年修订)》中代码为ZJJ-008和ZJJ-016事项的加分办理流程,其中加分方式事项由“企业申请加分”变更为“东莞市住建局直接加分”;加分需要提供资料事项由“由造价站进行加分操作”变更为“由市造价协会或企业提交加分申请文件和企业获奖凭证,由造价站进行加分操作”(详见附件)。
关于简化造价咨询企业良好行为加分办理流程的通知-附件.xls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7日
(经办人:造价站黄穗婷,联系电话:2267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