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联合召开以“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共同维护国家水安全”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及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扬州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某公司占用廖家沟河道公益诉讼案、建湖县人民检察院诉张某某等人长江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涉水领域首批十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近年来,在检察机关的关心支持下,我厅积极探索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协作,2019年8月,我厅会同省检察院出台加强水利领域检察监督意见,建立涉水公益诉讼长效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推进。2021年全省水利系统共协助配合检察机关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43起,通过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保障作用,推动水利部门与检察机关良性互动,形成行政和检察保护合力,共同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同时,扎实开展刑事司法“两法”有效衔接,在全国水利系统率先出台水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工作指导意见,推动水行政执法、检察协作与刑事司法实质衔接,为处置涉水违法行为提供了司法保证。
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衔接,强化公益诉讼,在河道、湖泊、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健全“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进相关数据连通、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技术协作,破解水治理难题,发挥检察公益诉讼作用,为服务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供稿:厅政法处 省水利信息中心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