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贵州燃气(集团)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1〕589号)要求,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贵州分公司、 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云贵天然气销售中心决定自今年7月1日、 7月15日分别上调我省管道气气源价格,LNG等其他气源价格也 出现不同程度上涨,全省天然气气源采购成本呈现普涨态势。为促进价格信号顺畅传导,根据已建立的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研究, 决定调整市中心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级定价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
自2021年8月1日起,安顺市中心城区及与其共用同一配气管网区域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指导价,下同)由2.86元/立方米调整为3.05元/立方米,执行时间至2021年10月31日结束。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一是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其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营业场所等及时对外公示调整后气价,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幅度执行价格调整政策,不得将执行时间提前。二是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价格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算数平均水平和非居民用气价格中的较低价格。
(二)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安顺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针对性地宣传解释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平稳实施。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