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民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温征地安置〔2023〕164号)的通知(温征补通知〔2023〕164号) 操军镇:新年“沐浴书香共话‘悦’读” 中共化州市同庆镇宏道村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召开《石家庄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立法研讨会二次会议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清雪“神器”硬核上线!筑起畅通平安路 市民政局召开贯彻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专题会议 阳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抽检工作的通知 榕江县招商小分队赴深圳开展招商考察活动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调研组到江州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及水利项目建设调研工作 波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春节、藏历新年期间临时年货摊位管理的通告 后勤服务中心:多举措贯彻两级公司会议精神 攸县主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表、行情表2024.1.5​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沈力、张肖肖免职的通知 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 台头镇:开展涉农领域“安全敲门”行动-寿光市人民政府 【省湖旅集团】青海湖景区多措并举做好冬季旅游安全工作 【省交控建工集团】​省交控建工集团组织召开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动员部署会 东昌府区财政局全力以赴确保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优化营商环境|桐梓:打造“企业之家”服务企业发展
保存成功
  •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广安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3-03-27
    微信查看
    微信扫一扫
    收藏 查看原文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广安区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访问量:     字体:【

为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加强食品及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管理,规范体检程序,保障体检质量,根据四川省健康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川卫规〔20232号)要求,现将我区预防性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适用对象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直接从事挤奶工作或生鲜乳收购和乳制品生产的人员;

3.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操作人员;

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

5.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6.直接从事饮用水生产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7.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8.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9.其他依法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人员。

二、必筛疾病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挤奶工作或生鲜乳收购和乳制品生产的人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操作人员,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生产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等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2.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以及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鳞屑、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3.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手癣、指甲癣等疾病。

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流程

1.预约。用人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需预防性体检从业人员名单,并向属地体检机构提出预约申请,体检机构按照用人单位提交的预约申请名单提供《体检表》。个体从业人员可凭营业执照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提出预约申请。

2.体检。用人单位组织从业人员或个体从业人员自行按预约时间、地点,带齐相关资料到体检机构进行预防性体检。体检机构对体检人员进行"三查"(即核查《体检表》姓名与身份证姓名是否一致、身份证与体检者是否一致、《体检表》照片与体检者是否一致),认真询问从业人员的病史和职业史,规范开展检查。

3.领证。体检机构应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结果,对预防性体检合格者发放《四川省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合格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有效期1年。对不合格者,出具体检报告,告知情况,并可以提出建议。

四、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首批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见附件。

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3327


首批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一览表

 

序号

体检机构

地址

《合格证》编号

体检科电话

1

广安市广安区人民医院

广安市广安区民康街1

川〔202351160201-######(本机构发证序列号)

0826-2221919

2

广安阿蓝医院

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89

川〔202351160202-######(本机构发证序列号)

0826-2345860

3

广安星华星医院

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99

川〔202351160203-######(本机构发证序列号)

0826-234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