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井岸镇数字城管、12345信访平台、人居环境整治及群众投诉案件集中打包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井岸镇数字城管、12345信访平台、人居环境整治及群众投诉案件集中打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YF-GCZB2023-01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元(注:本项目采购费率报价,报价上限≦100%;超过上限视为无效投标)。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价款使用完毕或至2024年3月1日止,以先到时间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必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备注:(1)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若供应商为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广东省内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以外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已批准注册的二级执业师可登录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在有效期内(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省外企业适用)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ex5.http.80.g0.ipv6.zhuhai.gov.cn/)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
(6)供应商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
(7)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3月27日 至2023年3月31日 ,每天上午8:30:00 至12:00:00 ,下午 14:00:00至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6日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
开启地点: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oumen.gov.cn/)。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319号
联系方式:郑雅文、13425095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
联系方式:张龙姣、13825617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龙姣
电话:13825617106、0756-5889070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
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