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加强各级体育总会作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带动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对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重视发挥网络体育组织和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其健康发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确保到202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80人以上。
(六)着力改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件。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城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有地可用、有地可建。各地要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新建改扩建体育公园1个以上,健身步道不低于8公里。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市、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进一步加强农牧民定居点体育设施建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0.3平方米,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或建设1个配置有室内室外健身设施的场地。在尚未建设或体育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寺庙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力争到2025年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实现全覆盖,做好免费低收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工作,力争2025年免开人数达1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