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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昭通市财政局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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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60000976301000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昭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级别正处级,属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为: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拥军优属、荣誉奖励、纪念活动等。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动向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派驻人员工作,市、县两级均按时完成派驻任务。

2. 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建成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309个,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指导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一县(市、区)一品牌”要求,建成“退役军人之家”135个。在全市开展“五个家”创建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三年行动,推动基础设施、政治文化环境建设等工作提质增效;结合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组织开展干部队伍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退役军人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3. 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开展。严格按要求推进退役军人工作机构和服务中心(站)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做到要素齐全、布局合理、氛围浓厚。坚持学习宣传张富清、杜富国等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永葆本色。积极组织参与“双拥模范”、“最美退役军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退役军人先进典型;配合推动优秀退役军人进入基层组织。

4. 褒扬纪念工作有效推进。组织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市级评定,完成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修缮项目验收工作;持续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作,开展烈士陵园绿化美化专项行动,纪念祭扫环境大幅改善;积极组织参加省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镇雄县烈士陵园被评定为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组织开展“9·30”烈士纪念日等活动,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传承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的教育作用;扎实做好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累计接待各类祭扫人员1.3万余人次,实现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祭扫目标。

5. 就业安置质量不断提高。充分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安置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安置质量;扎实做好滞留部队离退休军人、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工作。2022年,共接收安置退役军人743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消防员126名、军转干部3名、军休干部1人、伤病残士兵3人。严格贯彻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扎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举办招聘会51场,908家用人单位提供岗位4540个;组织587名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同时,统筹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

6. 拥军优抚工作持续深入。扎实做好双拥共建工作,组织开展双拥模范创建工作,获选省级双拥模范县2个、爱国拥军模范单位6个、拥政爱民模范单位1个、爱国拥军模范个人4个;与31640部队29分队开展边防基层连队结对共建活动;慰问驻地部队官兵、边海防官兵、执行任务官兵、现役军人家属共计2560人次247余万元;积极推动社会化拥军合作,与100余家企业或社会组织开展拥军合作。扎实做好抚恤优待工作,按时划拨各类优抚资金2.2亿元;开展退役军人困难帮扶专项行动,走访慰问部分退役军人及重点优抚对象6.57万人、发放慰问资金1936万元。做好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及优抚资金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解决问题12个、建立有关制度机制15个。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目前累计建档立卡51910人,优待证申领63425人,发放优待证44381张。

7. 权益维护工作常态长效。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有关工作要求,建立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月调度、季联席会议制度,确保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常态开展。扎实做好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工作,抓实上级交办件和重复访治理,有力确保全市退役军人群体平稳可控。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办理上级交办信访件106件,办结率为100%;办理国家信访局、退役军人事务部登记交办信访事项42件,办结率为100%;办理涉稳线索7件,化解重复信访7件,成功处置红色预警5件,办理信访复查1件。

8. 中心工作推动扎实有效。一是抓好创文创卫工作。全年投入经费14.4万元,推动创文创卫工作有效开展,全局下沉社区开展活动89次、累计服务时长766小时;完成“三双”任务,单位和职工均达到服务时长要求。二是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工作。坚持守住返贫保障底线,协调落实40户畜圈、30户户厕改建项目;认真开展疑似辍学学生动态清理工作,确保6至15周岁适龄儿童入学有保障。持续促进群众增收,实现务工收入共计1154万元,就业促进群众增收22%;宣传发动群众种植竹林6000余亩、花椒提质改造800余亩,打牢群众产业增收基础;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8户、临时困难救助37户,筑牢群众兜底保障基础。扎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以开展支部帮建为契机,向大坪村捐赠教育、办公设备等8万余元,夯实党建堡垒;抓实产业培育,大力发展竹子、花椒、肉牛等特色产业;抓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培育;抓实生态振兴,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就业安置科、优抚权益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 昭通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3. 昭通军供站(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126,314.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26,314.0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6,151.58元,增长14.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0,369.58元,增长14.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4,218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增人增资导致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二是自2022年起职工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改由部门直接申报缴纳导致社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三是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编制,2022年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增加;四是上年实施的昭通某部营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结转本年支付导致项目支出预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132,506.79元。其中:基本支出4,928,873.76元,占总支出的53.97%;项目支出4,203,633.03元,占总支出的46.0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48,858.32元,增长10.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1,022.19元,增长11.82%;项目支出增加327,836.13元,增长8.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增人增资导致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二是自2022年起职工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改由部门直接申报缴纳导致社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三是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编制,2022年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增加;四是上年实施的昭通某部营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结转本年支付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28,873.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05,971.74元,占基本支出的85.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2,902.02元,占基本支出的1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03,633.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03,563.0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优抚事业单位专项补助经费36974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宣传手册印制、宣传活动组织等相关支出;二是企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31837.32元,主要用于对企业军转干部走访慰问等管理服务支出;三是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72583.86元,主要用于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体检、走访慰问、关怀帮扶等管理服务支出;四是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1219091.25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个案救助等支出;五是军转干部保险缴费补助231822元,主要用于补助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单位部分缴费支出;六是以政府安排工作退出现役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缴费91060.75元,用于缴交符合条件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缴费;七是双拥慰问676355.20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对驻昭部队及结对联系边海防部队官兵、模范退役军人代表、重点优抚对象等进行慰问;八是机关业务费补助资金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创文创卫等专项工作;九是昭通某部营区环境整治1453563.07元,用于为昭通某部整治营区周边环境,改造相关场所和设施;十是信访维稳122402.09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维稳业务培训、设备维修升级等;十一是烈士纪念服务保障29903元,主要用于保障烈士纪念日组织市、区两级烈士纪念活动支出;十二是昭通军供站资产合作经营收入返还资金150000元,用于偿还昭通军供站建设欠款;十三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经费补助804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6,31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3%。与上年相比增加1,480,369.58元,增长19.3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增人增资导致人员工资福利费用增加;二是自2022年起职工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改由部门直接申报缴纳导致社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增加;三是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编制,2022年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纳入预算导致公用经费预算基数增加;四是上年实施的昭通某部营区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结转本年支付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10,70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54%。主要用于: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5063.52元,用于缴交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二是抚恤支出127811.82元,全为其他抚恤支出,用于优抚事业单位补助等项目。三是退役安置1550037.86元,用于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官)接收安置、就业创业等相关项目,其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458977.11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1060.75元。四退役军人管理事务6700362.67元,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保障机构运转支出,以及机关业务费、双拥慰问、烈士纪念服务保障、信访维稳等专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2329021.80元,拥军优属1829918.27元,事业运行2231077.52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310345.08元。五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26.07元,主要用于缴缴职工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3,21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主要用于:一是行政单位医疗56723.02元,用于缴交机关公务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二是事业单位医疗78783.28元,用于缴交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三是公务员医疗补助87705.85元,用于缴交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部门没有本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240元,支出决算为42,658.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842.5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81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6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81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240元,支出决算为42,658.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842.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32.44元,下降8.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97.44元,下降9.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元,下降2.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部门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购置车辆0辆。本部门本年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退役军人工作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内其他州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到昭通检查、调研、交流,以及部分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到本局汇报对接工作等,产生接待8批次,接待36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2022年度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活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2,229.32元,比上年增加123,708.47元,增长20.67%,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公务用车编制1辆,相关保障经费列入2022年度预算新增公务用于运行维护费用及人员增加导致的公用经费增加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办公耗材、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费,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9916504.46元,其中,流动资产60111.63元,固定资产9836702.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690.6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6961.2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2077.13元,固定资产增加286927.75元,无形资产增加2110.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4134.97平方米,账面原值8631922.8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68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80.0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460.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3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3.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4. 双拥模范城(县):双拥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并经过规范的推荐评选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所命名城(县)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双拥模范城(县)根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国拥〔2010〕2号)创建命名。

5. 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监督索引号53060000976301111


附件:昭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