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97号),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拨付2022年度银龄讲学计划和三区教师支持计划工作经费的函》提供的基础数据,现下达你县(市)工作经费-4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9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2万元。该项指标列2022年有关科目,其中,收入列“1100208 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补助资金要专项用于向选派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各地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和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附件:“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经费分配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