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镇2023年拟实施的教育资助项目共1个(2023年秋季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学生资助第四批),投入资金0.295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9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投诉监督单位提出意见。
公示单位:屯城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屯城镇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tunchengzhen@163.com
单位监督举报电话:67812580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12317、961017
附件:屯城镇2023年秋季拟实施教育资助项目明细表(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学生资助第四批)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