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1月28日我局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地址: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164700
电子邮箱:356706004@qq.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拜泉县桂仁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镇新胜村2组 |
拜泉县桂仁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黑龙江鹤达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
2023.11.2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齐齐哈尔市拜泉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