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城投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小黄山公园停车场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原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
一、对以下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一)临时停放不超过2小时(含2小时)的车辆。
(二)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等车辆。
(三)新能源车辆(绿色牌照)停车优惠政策按照《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蚌发改价管函〔2022〕31号)执行,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超过2小时,按同车型政府定价标准减半收取。
二、小型机动车(7座及7座以下客运车辆):3小时以内(含3小时)每辆每次收费3元;超过3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12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三、中大型机动车(黄牌车或黄绿牌车):3小时以内(含3小时)每辆每次收费5元;超过3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24小时内最高收费25元。超过24小时,按前述标准重新计费。
四、你单位接通知后,请及时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实行亮证收费,并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减免范围,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本批复自2024年3月11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期满前30日,重新申报核定收费标准。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