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塘圩村凌口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施工图设计评审的请示》(兴自然资报〔2021〕97号)收悉。根据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1〕2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塘圩村凌口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经评审核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塘圩村凌口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施工图设计方案,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二、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及时组织开展项目施工等后续相关工作,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开工建设。
三、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
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文件的规定,加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塘圩村凌口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明细表
来宾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袁智恒 联系电话:13978290819)
附件: 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塘圩村凌口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明细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规模(公顷) | 预计新增水田(公顷) | 预算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1 | 来宾市兴宾区良江镇塘圩村凌口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11.5453 | 11.0893 | 501.49 | |
合计 | 11.5453 | 11.0893 | 501.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