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小型水库移民部分)
(吉财农指[2022]988号)
相关市县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2023年预算安排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分解建议的函》(吉水规计[2022]53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州)、县(市)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1000万元(详见附表),用于支持小型水库移民方面项目。市县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支出”。
请你单位、市(州)、县(市)按照提前下达工作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和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积极完成任务清单所列任务,并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农[2021]133号)等相关要求,及时拨付使用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招投标、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有关要求办理。
附件:1、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情况表(小型水库移民部分)
2、2023年省级水利发展补助资金(小型水库移民部分)绩效目标表
吉林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30日